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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口供是什么意思

2025-01-06 15:06 浏览: 1,182 次 字号:

导读:

录口供是公安部门对涉案人员或案件目击者进行口头陈述的记录过程。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录口供时间一般不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24小时。录口供并不等同于立案,还需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未受处罚的录口供不产生案底,对今后无影响。

  当出现有涉嫌违法的时候,或者目睹了案件发生等情况的时候,是可能被当成涉案人员进行口供录取的,那么录口供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录口供是什么意思

  录口供一般多长一般不得超过12个小时,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二、录口供是不是就立案了

  公安部门在录取口供后还要经过审查才能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录口供按手印会有案底吗?

   只是照像和录口供,派出所没有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是没有处罚,意味着没有案底,没有案底对今后也就不会有影响。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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